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
項目名稱: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管理平臺系統(tǒng)升級實現出入口自動識別無人值守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
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管理平臺系統(tǒng)升級實現出入口自動識別無人值守項目
數量:預算金額(元):單位:項貨物或服務的說明:因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需要實行出入口自動識別無人值守,來提高入場車輛的通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現將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管理平臺系統(tǒng)進行升級。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因現在使用的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管理平臺系統(tǒng)是根據我司需求由浙江貝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單獨定制開發(fā)的軟件項目,他人無法實現對原系統(tǒng)的升級,系統(tǒng)升級只能從原系統(tǒng)供應商處購買并且軟件系統(tǒng)后續(xù)項目維修也必須從原供應商處采購。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因貨物或服務使用不可替代的專利、專有技術,或者公共服務項目具有特殊要求,導致只能從某一特定供應商處采購”的規(guī)定,及《浙江省政府采購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因此華東(金華)農產品物流中心管理平臺系統(tǒng)升級服務的采購符合采購法單一來源的條件。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貝特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金華市婺城區(qū)雙溪西路號金華國貿大廈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fā)布之日后的第個工作日),以....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2982982.com/)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