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漯河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地表水水質自動監(jiān)測站運維服務采購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漯河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漯采公開采購-2024-22 2、項目名稱:漯河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地表水水質自動監(jiān)測站運維服務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預算金額:2,348,000.00元 最高限價:2348000元
序號 包號 包名稱 包預算(元) 包最高限價(元)
1 Z20240009201 漯河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地表水水質自動監(jiān)測站運維服務采購項目 2348000 2348000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項目簡要說明:漯河市11個市控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水質自動站1年的運行維護。按照國家和河南省的有關規(guī)范要求對各自動站的儀器設備進行運行維護,服務期限為1年。
5.2包段劃分:本項目共一個包段;
5.3服務期限:1年;
5.4服務質量要求:滿足采購人要求標準;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執(zhí)行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9、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否 二、申請人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供應商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須提供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新成立企業(yè)從成立之日起計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供應商出具承諾書,承諾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供應商提供2023年6月1日以來任意一個月的企業(yè)繳納稅收證明材料和企業(yè)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金)。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供應商提供加蓋公章的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6)企業(yè)信用查詢: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現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企業(yè),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查詢渠道:“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現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注:采購代理機構在開標當天將對所有參與本項目投標的供應商的信用情況(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現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進行查詢、打印留存。若在開標當天查詢到供應商有相關負面信息的,則該供應商為無效供應商。
(7)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全部或者部分股東(基金公司或者專業(yè)投資公司作為股東的除外)為同一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應商,同一自然人在兩個以上供應商任職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注:以上材料投標人無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規(guī)定提供信用承諾函,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在中標后,應將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諾函替代的證明材料提交采購人、代理機構核驗,經核驗無誤后,由采購人、代理機構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4年03月22日 至 2024年03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地點:漯河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 3.方式:有意參加投標者在“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完成企業(yè)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后,持CA登錄“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系統(tǒng)”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如有)、工程量清單(如有)等,方可參加投標。凡未按本公告規(guī)定下載招標文件的,投標無效; 4.售價:0元 四、投標截止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04月12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漯河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將已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并確定已加密電子投標文件保存上傳成功。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采購人將拒收。投標人自行選擇任意地點參加遠程開標會。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24年04月12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投標人自行選擇任意地點參加遠程開標會。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標公告期限 本次招標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漯河市政府采購網》、《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上發(fā)布, 招標公告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 七、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執(zhí)行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執(zhí)行促進中小型企業(yè)發(fā)展政策(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企業(yè)視同小微企業(yè))、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優(yōu)先采購節(jié)能環(huán)保產品、保護環(huán)境、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民族地區(qū)等政府采購政策。
2.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不見面開標大廳的網址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標人無需到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場參加開標會議,無需到達現場提交原件資料。采購人或代理機構和所有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登錄遠程不見面開標大廳進行在線簽到,在線準時參加開標活動。
3.投標人的投標文件中涉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獲獎、人員、財務、社保、納稅、證書等內容,必須已經在企業(yè)信息庫中進行了上傳登記。未在企業(yè)信息庫中登記的上述內容,不作為評標依據。投標人應及時對企業(yè)信息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更新。
4.“企業(yè)注冊和CA數字證書認證辦理” 及“遠程不見面開標”的具體事宜請查閱漯河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下載中心”專區(qū)的相關說明。
5.代理費收取方式:由中標人支付,通過單位基本賬戶以轉賬方式支付,不接受現金結算。收取標準:本次招標代理費用參照發(fā)改價格國家發(fā)改辦價格【2011】534號文件及漯財購【2018】16號文計取。 八、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照以下方式聯系 1. 采購人信息 名稱:漯河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區(qū)泰山北路59號 聯系人:邢先生 聯系方式:0395-212428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河南興達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電廠路與涇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國家大學科技園東區(qū)15號樓F座 聯系人:李靜、曹振雨 聯系方式:0371-66681093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李靜、曹振雨 聯系方式:0371-6668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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