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受龍泉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的委托,就其龍泉市產業(yè)農合聯數字化應用建設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符合條件的潛在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磋商。
一. 采購編號:TYCZ2024-LQ009號
二. 項目名稱:龍泉市產業(yè)農合聯數字化應用建設項目
三.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四. 組織方式:自行采購委托代理
五. 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 | 簡要規(guī)格描述 |
1 | 龍泉市產業(yè)農合聯數字化應用建設項目 | 1項 | 30萬元 | 詳見《采購需求》 |
六. 磋商供應商的資格: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型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jiān)獄企業(yè),需上傳《中小企業(yè)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jiān)獄企業(yè)證明》。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4.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供應商要求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提供聯合協議和中小企業(yè)聲明函,聯合協議中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yè)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yè)組成聯合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無需提供聯合協議。
5.本項目允許分包:供應商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協議和中小企業(yè)聲明函,分包意向協議中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達到% ,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應當達到%;如果供應商本身提供所有標的均由中小企業(yè)制造、承建或承接,視同符合了資格條件,無需再向中小企業(yè)分包,無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
七. 磋商文件報名/發(fā)售時間、地址、售價: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報名資料傳送至郵箱(1311006476@qq.com)須致電確認。
2.報名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1)報名基本情況表;(2)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 報名/發(fā)售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9:30時前,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雙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4. 報名/發(fā)售地址: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5.文件售價:300.00元(售后不退)。
提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報名供應商的響應文件。
八. 公告期限:本項目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以公告發(fā)布次日開始計算)
九. 磋商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8月29日9:30時(北京時間)
十. 磋商響應文件提交地址: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標室(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十一.磋商開始時間:2024年8月29日9:30時(北京時間)
十二.磋商地址: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十三.其他事項:
1.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發(fā)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發(fā)售截止日為準)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公告發(fā)布后的第6個工作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2.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
2.1 本項目補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網上下載方式發(fā)放,網址:浙江政府采購網(https://zfcg.czt.zj.gov.cn/)。
2.2 潛在供應商應自行關注網站采購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內容,采購人不再一一通知。供應商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響應失敗的,責任自負。
▲3.響應文件遞交:超過響應截止時間未提交響應文件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
十四.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 龍泉市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
項目聯系人:鐘女士 聯系電話: 15728065350
質疑聯系人:鄭女士 聯系電話:18368401970
地址:龍泉市中山西路74號
2.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浙江龍泉天越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負責人:袁女士 聯系電話:0578-7129658
質疑聯系人:蔣女士 聯系電話:0578-7129658
地址:龍泉市中山東路83號2幢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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