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簡要情況說明:“諸有優(yōu)學”因材施教建設項目(二期)將進入采購程序,為進一步提高采購的公開透明,確保采購需求的規(guī)范合理,保證采購項目的順利開展,現(xiàn)對該項目采購要素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見。
一、意見征詢編號:ZJGS2024-11-26
二、征求意見范圍:
1、供應商資格條件是否具有明顯的傾向性和歧視性;
2、是否出現(xiàn)明顯的傾向性意見和特定的評分標準;
3、影響采購“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其他情況。
三、征求意見遞交及接收:
1、意見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9日
2、意見遞交方式:各供應商及專家提出的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2024年11月29日17:00時前(節(jié)假日除外)以書面形式(應有供應商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必須提供電子稿)向諸暨市廣順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聯(lián)系人反映。逾期送達的意見建議或非書面形式和個人提供的意見建議一般不予受理!
3、意見接收機構:諸暨市廣順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4、聯(lián)系人:周書哲
5、聯(lián)系電話:15257526139
6、聯(lián)系郵箱:1204737298@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書要求
1、供應商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的,書面材料須加蓋單位公章和經法人代表簽字確認,是授權代理人簽字的,必須出具針對該項目的法人代表授權書及聯(lián)系電話;
2、專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的,須出具本人與該項目相關專業(yè)證書復印件及聯(lián)系電話;
3、各供應商及專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內容必須是真實的,并附相關依據(jù),如發(fā)現(xiàn)存在提供虛假材料或惡意擾亂采購正常秩序的,一經查實將提請有關采購管理機構,列入不良行為記錄。
五、注意事項:
1、針對本項目的意見建議僅供采購人完善采購需求參考所用。代理機構不對意見建議書面一一回復,最終以采購文件為準,請供應商及時關注相關采購公告,如果供應商對采購文件相關內容仍有異議的,請按采購文件相關要求與代理機構聯(lián)系;
2、意見建議以書面(含傳真)為準,供應商必須同時提供WORD版電子稿,并電話與代理機構項目聯(lián)系人確認接收,否則視為供應商未提交書面意見建議。
六、采購需求:詳見附件
采購單位:諸暨市大數(shù)據(jù)發(fā)展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諸暨市廣順工程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