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茂名市電白區(qū)坡心鎮(zhèn)綠色化工園區(q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鹽倉安置區(qū)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的澄清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本招標項目“茂名市電白區(qū)坡心鎮(zhèn)綠色化工園區(q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鹽倉安置區(qū)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項目編號:-,對招標文件的相關內容作如下修改,具體如下: 一、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商務評分細則評分標準前附表 企業(yè)榮譽情況“.國家級質量相關獎項的(不含)項以上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 .省級質量相關獎項的(不含)項以上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修改為:“.國家級質量相關獎項(不含)項以上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 .省級質量相關獎項(不含)項以上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不含)-(含)項的得.分;” 原招標文件的內容與本澄清公告發(fā)布的內容不一致之處的,以本澄清公告內容為準。本澄清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請各投標單位應仔細閱讀本澄清公告,認真編制投標文件。 招標單位:電白城市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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