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外送檢驗服務(第二次)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微信公眾號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外送檢驗服務(第二次)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包號 服務名稱 服務要求 服務 地點 服務期限 備注 外送檢驗服務 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 招標人指定地點 年 說明 投標供應商須對所投包內所有服務內容進行唯一報價,否則視為無效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yè)或外資控股企業(yè)。(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yè)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yè)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lián)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稅收違法黑名單。(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六)本項目特定資質:無。(七)投標企業(yè)應當具備服務履約的能力,在履約環(huán)節(jié)不得轉包和違法分包,一經發(fā)現(xiàn)存在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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