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廈門市海滄水廠三期工程設備采購(第三次采購)項目的澄清通知 各潛在供應商: 現(xiàn)對廈門市海滄水廠三期工程設備采購(第三次采購)項目(項目編號:-)澄清通知如下: 本項目的取水泵房水泵技術要求“★取水泵房水泵額定流量不低于/,額定揚程米,工頻狀態(tài)下運行在額定揚程米時水泵實測效率不低于%,必須汽蝕余量≤。配套電機,不超負荷運行。響應文件中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承諾函并加蓋設備制造商公章”澄清為“★取水泵房水泵額定流量不低于/,額定揚程米,工頻狀態(tài)下運行在額定揚程米時水泵實測效率不低于%,必須汽蝕余量≤。配套電機,不超負荷運行。響應文件中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或承諾函并加蓋設備制造商公章”。 根據(jù)談判文件規(guī)定,本通知內容作為談判文件組成部分。 項目聯(lián)系人:黃先生,電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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