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集團物資有限公司銀川采購中心詢價單 -- :: 提出咨詢/異議 項目名稱: 烏海能源各單位年月礦用智能隔爆型巷道燈詢價采購 采購機構: 國家能源集團物資有限公司銀川采購中心 采購編號: -- 采購人: 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有限責任公司 報價人資格條件: 一、報價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二、必須是有能力履行采購內容要求和提供采購貨物的專業(yè)生產(chǎn)制造商; 三、業(yè)績要求:報價人須提供業(yè)績證明(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至本公告發(fā)布之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有不少于份報價產(chǎn)品的銷售業(yè)績;報價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詢比價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期、物資名稱等信息。 四、交貨期:合同簽訂后日內 五、報價人需提供所投產(chǎn)品的《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證書》,并在有效期內且報價人與持證人一致 六、報價人技術參數(shù)須以對照表的形式認真逐項填寫體現(xiàn)在技術報價文件中,不能空項或以“響應”類似文字代替,必須明確填寫報價項具體描述。如有差異,需認真填寫技術偏差表。如果報價人沒有按照詢價技術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資料,或者提供的資料缺乏真實性,或者提交的資料沒有對詢價技術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實質性響應,評審小組有權視其為無效報價文件,導致其報價被拒絕,風險由報價人承擔。 采購方式: 詢價采購 詢價方式: 公開詢價 物資分類: 通用物資-&;儀器儀表及配件;通用物資-&;照明燈具及配件;通用物資-&;雜品; 主要技術要求: 詳見技術文件,若無技術文件,以物料描述為準。文件中若有資質如要求“具有、具備、提供”資質證書,應上傳至平臺商務文件中,未上傳,視為無效報價。 發(fā)布人: 孫瑞超 報價方式: 整單 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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