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關于 選聘東方市東河鎮(zhèn)金炳村南坑水庫土地整治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評估和初步設計及概算評審機構的公告 為做好東方市東河鎮(zhèn)金炳村南坑水庫土地整治項目可行研究報告評估和初步設計及概算評審工作,現就項目可行研究報告評估和初步設計及概算評審單位進行公開選聘: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名稱 東河鎮(zhèn)金炳村南坑水庫土地整治項目。 (二)項目概況 項目位于東方市東河鎮(zhèn)金炳村,項目建設規(guī)模.畝,估算總投資萬元,其中,片區(qū)一建設規(guī)模.畝,估算總投資萬元;片區(qū)二建設規(guī)模.畝,估算總投資萬元;片區(qū)三建設規(guī)模.畝,估算總投資萬元。主要工程內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等工程。 二、工作內容 完成項目內可行研究報告評估和初步設計及概算評審,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評估評審報告。 三、費用及評選方法 (一)可行研究報告評估和初步設計及概算評審費控制價以預算審核結果為準(注:即合同價按預算審核結果再乘以下浮率)。 (二)報名單位報價時以下浮率進行報價(注:下浮率有效范圍為%(不含)至-%(含),下浮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評選辦法:根據通過資格審核的單位,按照下浮率選出中選單位。報價單位不足家(不含)時,則以下浮率最大者為中選單位;報價單位在-家(含)時,則取下浮率的平均值,根據報價接近平均值者為中選單位;報價單位多于家時,則去掉一個最高下浮率和一個最低下浮率后再計算平均值,下浮率接近平均值者為中選單位。 (四)評選工作由我中心工作小組成員組成評選小組,根據評選辦法評選出擬中選單位報局務會審定。 (五)選定結果在東方市政府網公示,公示期間對選定結果無異議,由選聘人與中選單位簽訂合同。 注明:若報名單位或有效報價單位少于家時,不影響選聘選定工作。 四、報名要求 (一)本次報名只接受現場報名,提交報名材料的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 (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同時,具有水利行業(yè)丙級(含)或農林行業(yè)(農業(yè)綜合開發(fā)生態(tài)工程)專業(yè)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并在人員、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工程相關專業(yè)或土地開發(fā)整理專業(yè)高級工程師職稱; (三)有與提供咨詢評審服務相應的技術力量,其中項目評審工作團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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