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設備參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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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擬對呼吸設備采購項目組織實施采購,為確保采購活動公平公正和競爭充分,現(xiàn)將該項目需求參數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年月日-年月 日。廣大供應商可以對該項目需求參數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體意見建議,防止出現(xiàn)指向性排他性問題。
一、 項目名稱:呼吸設備
二、 項目編號:--
三、 最高限價:萬元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獨資企業(yè)或外資控股企業(yè)。
(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生產型企業(yè)的生產場經營地址或者注冊登記地址為同一地址的,非國有銷售型企業(yè)的股東和管理人員(法定代表人、董事、監(jiān)事)之間存在近親屬、相互占股等關聯(lián)的,也不得同時參加同一包的采購活動。近親屬指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失信名單、軍隊供應商暫停名單,未在軍隊采購失信名單禁入處罰期內,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五、公示內容:采購商務技術參數,詳見附件-
(一)如對商務技術參數、資格條件等有任何意見建議,可在公示期內將建議反饋表(附件-)填寫完畢后,反饋我部。
(二)目前僅為本項目參數公示,期間不接受供應商報名。
(三)供應商提出的意見建議,將作為我部進一步論證完善需求參數和商務資質要求的必要參考,是否采納均不影響供應商參與本項目后續(xù)采納活動,我部也不作書面回復。
聯(lián)系人:閆助理 孫助理
電 話:-
郵 箱: @.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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