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方”)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與。 一、項目名稱 廣州市政總院龍江鎮(zhèn)文華路(樂龍路至省道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勘察勞務分包 二、項目類別 服務 三、采購方式 詢價 四、采購內容 本項目位于佛山市順德區(qū)龍江鎮(zhèn)文華路(西起省道,東至樂龍路),為現(xiàn)狀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改造內容包括:爛板修復、瀝青加鋪、管道清淤或維修、人行道、路燈提升、交通配套設施等。道路長度約.,道路寬約米,采用城市次干道標準設計,設計速度/,雙向四車道,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本項目采購內容為工程勘察勞務分包。 五、采購控制價 其他 采購控制價為.元,按實結算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 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未被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關系。 ()與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存在管理關系。 ()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內的。 ()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情形的。 ()近三年內因發(fā)生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等受到行政處罰且在處罰期內的。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被“信用廣州”網(wǎng)站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失信黑名單)。 ()其他違法違紀行為,經審查認為不宜被邀請參加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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