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佳苑新增電瓶車充電棚施工招標公告 .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聚和佳苑新增電瓶車充電棚(項目名稱)已由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辦事處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常熟市碧溪新區(qū)(街道辦事處)聚和佳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常熟市碧溪新區(qū)(街道辦事處)聚和佳苑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招標人)委托蘇州金正工程技術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招標代理單位)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聚和佳苑新增電瓶車充電棚(標段名稱)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常熟市碧溪街道 ..建設規(guī)模:本工程為聚和佳苑新增電瓶車充電棚,工程主要內容為:新建電瓶車充電棚座,總面積約2,充電棚為膜結構,高.米,基礎形式為獨立基礎。移植喬木約棵,移植灌木約棵,移植色帶約。 ..合同估算價:約.萬元 ..工期要求: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指令為準)。 ..其他:/ .招標范圍:土建、鋼結構、景觀綠化 .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 .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投標人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資質(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②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③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年的。 ④擬承接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已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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