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北車站年度無線平面調車附屬配件購置(二次) 公開招標公告 .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鄭州北車站年度無線平面調車附屬配件購置(二次),招標人為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北車站,招標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項目名稱:鄭州北車站年度無線平面調車附屬配件購置(二次)。 . 招標編號:-。 . 預算金額:.元(含稅)。 最高限價:.元(含稅)。 . 采購內容:年度無線平面調車附屬配件購置,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招標項目需求&;。 .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 交貨期:實行日常供應,定期結算。正常情況下,應在接到訂貨計劃三個工作日內供應所需物資;特殊情況下,必須在要求時間內供應所需應急物資。 . 交貨地點:送貨到指定地點,發(fā)生質量問題無償退換貨。 .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行業(yè)標準。 . 質保期: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 標段劃分:本次招標項目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為一般納稅人或小規(guī)模,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 投標人若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產廠家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及售后服務承諾書。 .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人是企業(yè)法人的,應提供年度的財務報告(新成立企業(yè)從成立之日起計算),沒有財務報告,可以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 .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須提供年月日以來任意三個月的繳納社保和稅收的證明,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須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其他組織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繳納稅收的憑證和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投標人,應提供相應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 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 . 供應物資必須為合法企業(yè)生產的正規(guī)產品,質量符合行業(yè)標準,合格證或質量說明書齊全,質量三包,符合生產實際需要,滿足正常使用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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