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采購計劃備案號:-- 、項目名稱:興山縣香溪河流域水毀修復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萬元) 、采購需求: 河堤護岸修復約米,護岸邊坡方格修復平方米,受損生態(tài)壩修復米,綠化修復平方米,路燈恢復盞,草籽護坡恢復約平方米,拆除受損混凝土擋墻及基礎約立方米,步道路面及欄桿修復米,土方回填約立方米,砂石墊層約立方米,水泥穩(wěn)定碎石墊層約立方米,彩色瀝青混凝土面層約平方米,鋼筋砼格構約立方米,塑化木面板步道恢復約平方米等。(詳見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行期限:日歷天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是 、面向中小微企業(yè)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y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即: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guī)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jiān)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采購的項目,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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