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長春師范大學消防和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保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并于年月日時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長春師范大學消防和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保服務。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預算金額(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消防和廚房自動滅火裝置維保服務,內容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個月。
.服務地點:長春市長吉北路號長春師范大學。
.服務方式:上門服務、駐場服務。
.服務時間:上門服務按實際需求,駐場維保員每周工作天。
.服務標準:合格。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符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yè)條件》(應急【】號),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履行項目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供應商須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年的財務審計報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無財務審計報告的,需提供承諾函)。
.供應商須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年至今任意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證明材料。
.提供近一年內(年月至今)從事過至少一項自動消防設施的消防工業(yè)建筑或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類似業(yè)績,提供中標通知書或合同。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2982982.com/)
快捷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