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陽光集中采購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組織方”)受沈陽恒信資產處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擬就法庫冠盛陶瓷廢焦油渣、污染土等危險廢物處置項目項目(重新采購)(采購編號:())以公開詢比采購方式對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服務的供應商進行采購,現歡迎合格供應商參與詢比采購并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法庫冠盛陶瓷廢焦油渣、污染土等危險廢物處置項目項目(重新采購) .采購編號:() .標段(標包)劃分:本項目共分為個標段,擬定采購家供應商。 .預算總計合計萬(含稅),供應商按照各危廢品品類處理的單價報價;按采購人估算的各品類重量計算投標總價,如超過限價將作無效投標處理。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報價一覽表”。 .采購范圍及工作內容: ()對采購人指定的危廢品進行處理。 廢焦油渣(代碼:--)約噸。污染土及池體表面被污染剝離物(代碼:--)污染土:約噸;池體剝離物:約噸。含酚廢水及清洗池體廢水(代碼:--)含酚廢水:約噸;清洗池體廢水:約噸。 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六章 采購需求”。 .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起,現場整理及搬運出廠合計時間不得超過天。 .服務地點:沈陽市法庫縣 .付款方式及條件: ()按照成交供應商危廢品處置單價簽訂合同。 ()驗收標準:保證施工現場安全規(guī)范,完工無殘留。 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六章 采購需求”。 .處置要求: 危廢品處置過程中,涉及的包裝、搬運、運輸、處置、安全等由供應商獨立負責。供應商必須保證處理過程符合國家環(huán)保要求。 .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 二、供應商資格條件 .營業(yè)執(zhí)照: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僅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附證件清晰可辨掃描件)。(若為聯合體,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有效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附證件清晰可辨掃描件,并加蓋公章。(若為聯合體,需由牽頭方提供)。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有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附證件清晰可辨掃描件并加蓋公章。(若供應商為聯合體投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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