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徐州市基層防災能力提升工程(地震地質災害救援類) ----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徐州政府采購網(具體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的附件)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徐州市基層防災能力提升工程(地震地質災害救援類) 預算金額:.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無 采購需求: 本次采購地震地質災害救援類設備包括:便攜式防水防爆應急強光燈、便攜式防水防爆應急強光燈、便攜式防水防爆 應急強光燈、地震搜索機器人、復合氣體探測器、鋼筋速斷器、高壓起重氣墊、混凝土液壓破拆工具組、激光測距儀等。具體見招標文件第六章《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生效后,日內完成項目的全部工作,交付采購人使用。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投標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以上證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掃描件。 .財務狀況報告,至少提供: ()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個月內的資產負債表原件的掃描件份; ()投標人的本項目開標時間前個月內任何月(不含開標當月)利潤表月報表原件的掃描件份。 .投標人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記錄: ()本項目開標時間前個月內任何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 ()本項目開標時間前個月內任何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即投標文件中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投標人關于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的承諾。(加蓋電子簽章,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七章《投標文件相關格式》)。 .投標人不是為本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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