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寺鎮(zhèn)“蘭派民居”風貌提升項目招標公告 龍泉寺鎮(zhèn)“蘭派民居”風貌提升項目已由永登縣農業(yè)農村局永農發(fā)〔〕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永登縣龍泉寺鎮(zhèn)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F將招標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招標單位:永登縣龍泉寺鎮(zhèn)人民政府 、項目名稱:龍泉寺鎮(zhèn)“蘭派民居”風貌提升項目 、工程地點:永登縣龍泉寺鎮(zhèn)境內 、建設規(guī)模及內容:“蘭派民居”風貌改造提升:費家灣村戶平方 米;胡家灣村戶.平方米;水槽溝村戶 平方米;福山村戶平方米;龍泉村戶平 方米;瑞芝村戶平方米。 、資金來源:永登縣年縣列第一批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 、項目總投資:.萬元 、計劃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竣工日期:年月日 計劃總工期:日歷天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施工一個標段 、招標范圍:本項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相關后續(xù)服務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申請人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投標人近三年(年月至今)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業(yè)績(以合同和中標通知書為準); 、項目負責人(即項目建造師)須具有市政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安全生產負責人和安全員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不得為同一人。 、項目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造價員應持有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均為本單位在職人員,(需提供近三月(年月至年月)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中標后不允許更換; 、投標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年-或-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須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和良好的社會信譽;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投標人需提供有無財產凍結的說明(以提交評標委員會認定是否影響其履約能力)及未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承諾; 、企業(yè)信譽良好,無不良信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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