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浪卡子縣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西藏浪卡子縣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山南市萬源建材市場棟三樓紅禾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獲取招標文件,并于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西藏浪卡子縣公安局食堂食材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元(大寫:陸拾玖萬叁仟貳佰元整)
最高限價:.元(大寫:伍仟陸佰零柒元伍角以單價形式;)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完成項目。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適用):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的項目。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年月日至年 月日(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山南市萬源建材市場棟三樓
方式:現場報名
售價:元/套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山南市萬源建材市場棟三樓(紅禾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開標室)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供應商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準時參加。本次招標不接受郵寄、傳真、信函等形式的投標文件,只接受紙質版投標文件遞交。
五、開啟
時間:年月日點分(北京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山南市萬源建材市場棟三樓(紅禾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財務狀況報告(年或年審計報告,新成立的企業(yè)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貨物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證明材料與承諾函;
.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報名截止前個月任意一個月完稅和社保繳納證明材料);
.參加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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