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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神鐵路神朔公司2024年神朔線采空區(qū)鐵塔傾斜位移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工程項目公開招標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名稱:包神鐵路神朔公司2024年神朔線采空區(qū)鐵塔傾斜位移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工程項目公開招標
    招標編號及包號:CEZB240304993001

一、中標候選人情況

    標段(包)編號:CEZB240304993001
載明內容 第一中標候選人 第二中標候選人 第中標候選人 第中標候選人
名稱 北京華力方元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西南交大鐵路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報價(人民幣萬元) 450.057800 495.092000
質量(如有)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工期(交貨期)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資格能力條件 1、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京)JZ安許證字[2021]038997、2024年07月14日
2、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D311374407、2026年02月28日
3、測繪資質證書、乙級、乙測資字11517229、2028年04月03日
1、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書、(川)JZ安許可證字【2018】000803、2027年01月10日
2、甲級測繪資質證書、甲級、甲測資字51100412、2026年11月22日
3、電子與智能化工程承包資質證書、貳級、D251718593、2024年12月31日
項目負責人/證書名稱/編號(如有) 劉洋、建造師、京1422018202103654,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京建安B(2024)0019034。 李慧,建造師、川2512018201929124;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編號:川建安B (2023) 0072985。
業(yè)績 1、神朔鐵路南梁牽引變電所電源線采 空區(qū)鐵塔傾斜、位移安全監(jiān)測系統(tǒng)工 程施工、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鐵路分公司、2022年11月
2、新建川藏鐵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07標段項目經(jīng)理部一工區(qū)路基沉降觀測技術服務項目、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鐵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7標段項目經(jīng)理部、2023年2月
3、成蘭鐵路躍龍門隧道進口巖堆自動化監(jiān)測技術服務、中鐵十九局集團第六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2月
4、渝昆高鐵川渝段站前六標項目分部路基自動沉降監(jiān)測(含高邊坡)技術服務、四川公路橋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渝昆高鐵川渝段站前六標項目分部、2022年11月
5、貴港市堤路園棚戶區(qū)改造項目(二)白凹窩安置點B標段鄰南廣高鐵左線(K150+480--K150+760)路基及周邊地表監(jiān)測技術服務、廣西貴港市城市投資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4月
6、中交隧道局成昆鐵路峨眉至米易段項目經(jīng)理部路基監(jiān)測技術服務合同、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成昆鐵路峨眉至米易段項目 經(jīng)理部、2021年1月
7、青藏鐵路西格段提質工程K161+180~K265+540路基凍害段微型盾構置換整治工程監(jiān)測技術服務項目監(jiān)測儀器設備采購、安裝及數(shù)據(jù)采集技術服務、中鐵第一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12月
瓦日線南呂梁山左線隧道變形監(jiān)測二期、大秦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臨汾綜合段、2020.6

包號 包名稱 中標候選人
CEZB240304993001
二、評標情況
    評標委員會共 7 名
    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
    本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3天,自發(fā)布之日起計算。

三、提出異議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詢問不中標原因請聯(lián)系項目經(jīng)理:
    姓名:李遠、張龍勝    電話:0471-3261829
    郵箱:13707630@chnenergy.com.cn
    (2)如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可提出異議:
    異議時限及程序: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登入國家能源招標網(wǎng)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戶登錄”→“投標人”→“投標業(yè)務”→“招標異議”中提出招標異議。在提出異議時,應明確提出異議內容及異議的有關證據(jù)材料、異議訴求,以便我們盡快核實處理。
    異議咨詢電話:010-58132372
    (3)為規(guī)范招投標環(huán)境,維護正常招投標秩序,根據(jù)《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國家能源投資集團供應商失信行為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投標人存在以下行為屬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擾正常采購的失信行為,將給予“取消資格”處置,期限為1-3年。
     1) 捏造事實、提供虛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 惡意誹謗,誣告或陷害競爭對手
     4) 投訴前沒有提出異議,或者對未處理完畢的異議提交投訴
     5) 多渠道異議、舉報、投訴、上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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