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宣城海關食堂安全改造項目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安徽合生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創(chuàng)新大道與長江西路交口西南角投資創(chuàng)新中心塔樓
成交金額:叁拾玖萬捌仟伍佰元整(¥.)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宣城海關食堂安全改造項目
服務范圍:磋商文件全部內容
服務要求:完全響應磋商文件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后個日歷天完成項目施工
服務標準:完全響應磋商文件
五、評審專家名單:
陳玲玲(組長)、計皇成、吳成名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計價[]號文規(guī)定標準收取。
代理服務費金額:¥.(人民幣大寫叁仟玖佰捌拾伍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節(jié)假日休息)向安徽電信規(guī)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應當發(fā)送至采購代理機構預留的電子郵箱,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298298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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