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供水服務有限公司二氧化氯消毒粉采購項目(二次) (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宿州供水服務有限公司二氧化氯消毒粉采購項目(二次)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成都陽光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成都市溫江區(qū)成都海峽兩岸科技產業(yè)開發(fā)園科創(chuàng)路西段號 中標(成交)單價:.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貨物類 名 稱:宿州供水服務有限公司二氧化氯消毒粉采購項目(二次) 品牌(如有):詳見招標文件 規(guī)格型號:詳見招標文件 數(shù) 量:詳見招標文件 單 價:.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向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宿州市銀河一路銀河廣場小區(qū)南棟,聯(lián)系方式:王工、-。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州供水服務有限公司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 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被質疑人名稱; 、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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