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廣聚源.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
成交候選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合肥廣聚源.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項目編號:--)進行公開詢比。本項目于年月日時分,在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舉行,經(jīng)評審小組評審,現(xiàn)將評審結果公示如下:
、項目名稱:合肥廣聚源.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
、項目編號:--
、采購主要內(nèi)容:本項目為合肥廣聚源.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擬建.分布式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具體內(nèi)容詳見采購文件。
、成交候選人結果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選人名稱:安徽晧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高迪電力設計有限公司(聯(lián)合體名稱)
響應單價:.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評審情況簡述:
、評審方法
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審小組對滿足采購文件實質(zhì)性要求的響應文件,按照采購文件規(guī)定的評分標準進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成交候選人。
參與采購活動相關各方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以書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三、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一)異議人名稱、地址和有效聯(lián)系方式;
(二)被異議人名稱;
(三)異議事項的基本事實;
(四)相關請求及主張;
(五)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書面異議材料必須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聯(lián)系人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否則不予接收。
四、異議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二)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無充分有效證據(jù)的;
(三)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
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成交或惡意異議擾亂采購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jiān)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nèi)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成交人的依據(jù)。
特此公示。
采購人: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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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298298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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