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1409262024CCS00184
二、項目名稱:靜樂縣第四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1.中標結果: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中標(成交)金額 | 評審總得分 |
1 | 山西省文化遺產規(guī)劃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 太原市小店區(qū)王村北街18號 | 報價:488070(元) | 91.18 |
2.廢標結果:
序號 | 標項名稱 | 廢標理由 | 其他事項 |
/ | / | / | / |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主要標的信息:
序號 | 標項名稱 | 標的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1 | 采購包1 | 靜樂縣第四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服務 | 靜樂縣地域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xiàn)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等共計261處,其中市保9處,縣保47處,尚未核定205處。 | 按照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制發(f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標準、登記表和著錄說明(試行)》、《山西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圖紙制作基本要求》和《山西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照片拍攝基本要求》的要求完成四普內容。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 按照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制發(f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標準、登記表和著錄說明(試行)》、《山西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圖紙制作基本要求》和《山西省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照片拍攝基本要求》的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完成四普內容。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張瑞珍(第1包采購人代表),趙鋒,劉兵兵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參照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和國家發(fā)改委發(fā)改價格[2011]534號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協(xié)商收取
2.代理服務收費金額(元):36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無
九、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靜樂縣文物保護所
地 址:靜樂縣崇文街2號
聯(lián)系方式:0350-783069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山西交通咨詢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龍城大街1號交通物流集團一層
聯(lián)系方式:0351-7080993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張先生
電 話:0351-7080993
附件信息:
390.8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