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年度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一、項目情況 安徽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年度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編號:--)于年月日完成評標工作,現將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候選人:安徽省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折扣比例%) 第二中標候選人: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折扣比例%) 第三中標候選人: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折扣比例%) 第四中標候選人:智埔國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 第五中標候選人: 中信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折扣比例%) 公示截止日期為年月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向招標人反映。 招標人:安徽省徽商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蕪湖路號 項目聯(lián)系人:陳工 電話: 電子信箱:@.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被異議人名稱; 、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異議人不得以異議為名進行虛假、惡意異議,干擾招標投標活動的正常進行。對于提供虛假材料,以異議為名謀取中標或惡意異議擾亂招標工作秩序的,將報請行政監(jiān)管部門處理。 如公示期內無有效異議,本評審結果即為確定中標人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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