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第1包)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2024BFFFN03303
二、項目名稱: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云飛路66號天源迪科1號樓5-8層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 壹佰捌拾萬元整(大寫)(1800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 |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 |
服務范圍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1包的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1包的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1包的服務時間,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
服務標準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1包的服務標準 |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五、評審專家名單
李楊,張勇,汪智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qū)六樓639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wǎng)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
聯(lián)系方式:0551-6535202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高園好
電話:0551-66223202、66223646
0天0小時5分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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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提交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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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見證通過2025-01-080天0小時5分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第3包)中標(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2024BFFFN03303
二、項目名稱: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qū)云飛路66號天源迪科1號樓5-8層
中標(成交)金額:人民幣 肆拾萬元整(大寫)(400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名稱 |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 |
服務范圍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3包的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3包的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3包的服務時間,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 |
服務標準 |
我司完全響應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第3包的服務標準 |
???注:如與本公告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標(成交)標的承諾函為準。
五、評審專家名單
張勇,李楊,汪智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免費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中標(成交)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異議),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A區(qū)六樓639室,聯(lián)系電話:0551-66223642。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通過網(wǎng)上投訴系統(tǒng)或以書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投訴。
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安徽省政府采購供應商質疑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形式實名提出,電子交易系統(tǒng)或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25年信息化運行維護項目第1包、第3包中標通知書已發(fā)出,請中標(成交)供應商登錄電子交易系統(tǒng)自行下載電子中標(成交)通知書。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
聯(lián)系方式:0551-6535202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合肥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南京路2588號(徽州大道與南京路交口)六樓
聯(lián)系方法:0551-66223645、66223646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高園好
電話:0551-66223202、66223646
0天0小時3分5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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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提交202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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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見證通過2025-01-080天0小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