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機場飛行程序航圖樣式、航圖標注、程序代號調整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西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獲取(下載)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時間時分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玉林機場飛行程序航圖樣式、航圖標注、程序代號調整項目。
預算金額:元 。
最高限價:元,供應商的報價不得高于項目采購最高限價,否則視為無效報價。
項目采購需求:項目服務范圍和內容依據(jù):《民用機場飛行程序和運行最低標準管理規(guī)定》(--)、《關于飛行程序航圖樣式調整的通知》(局發(fā)明電〔〕號)和《關于規(guī)范運輸機場進離場程序代號的通知》(局發(fā)明電〔〕號)的要求,擬對玉林機場部分飛行程序開展調整工作,并按照民航局要求開展航圖樣式調整、規(guī)范進離場程序代號等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調整涉及到的進離場飛行程序的優(yōu)化;
()按《關于飛行程序航圖樣式調整的通知》的要求設計航圖;
()按《關于規(guī)范運輸機場進離場程序代號的通知》的要求設計進離場程序代號。(如需進一步了解詳細內容,詳見采購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歷天內完成。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投標單位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注意:須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
.投標單位須為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最新公布的飛行程序設計單位備案信息公布表一中的單位,且備案人員不少于人,備案人員(至少人)需提供在本單位近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
.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查封、扣押、凍結、破產狀態(tài);有良好的經營業(yè)績和相應的責任承擔能力。(注意:須提供近一年經第三方機構審計或經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及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年度財務報表,或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掃描件并加蓋公章(以上證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如企業(yè)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未完成,則提供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需為中國民用航空局飛行標準司最新公布的飛行程序設計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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