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fā)改投審〔2024〕10號
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提請審核<廣東省粵北區(qū)域應急救援中心項目建議書>的函》(粵應急函〔2023〕24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項目建議書函復如下:
一、為補齊我省應急救援能力短板,提升自然災害專業(yè)化救援水平,建議同意廣東省粵北區(qū)域應急救援中心項目建設(投資項目統(tǒng)一代碼:2212-440205-25-01-630534)。
二、項目建設內(nèi)容及規(guī)模主要包括:航空應急救援功能區(qū),廣東消防機動隊伍駐防功能區(qū),應急救援裝備儲運功能區(qū),以及室外公用訓練場(兼道路和綠化)和其他附屬配套建筑,項目總建筑面積46346平方米。其中,航空應急救援功能區(qū):建筑面積8498平方米,包含航空應急救援保障樓、機庫、車庫及門房3棟建筑。設計300×45米跑道和4個停機坪。廣東消防機動隊伍駐防功能區(qū):建筑規(guī)模27428平方米,包含廣東消防救援機動隊伍業(yè)務技術中心(含作戰(zhàn)技術指導用房和集會廳)、廣東消防機動隊伍營房、廣東消防機動隊伍生活和文體用房、廣東消防機動隊伍家屬來訪樓4棟主要建筑和其他配套設施。應急救援裝備儲運功能區(qū):建筑面積6900平方米,包含應急救援配套倉庫1棟主要建筑和配套轉(zhuǎn)運廣場。室外公用訓練場(兼道路和綠化):占地面積85235平方米。其他附屬配套建筑:基地入口門房(2間)80平方米,地下車庫3440平方米。
三、項目估算總投資46056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175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1471萬元,預備費2829萬元。項目建設資金由省財政資金和韶關市財政資金共同承擔,其中,省級財政資金40486萬元、韶關市財政資金5570萬元。
四、根據(jù)《廣東省政府投資省屬非經(jīng)營性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粵府〔2022〕12號)相關規(guī)定,結(jié)合你廳及省代建局意見,項目采用集中建設管理模式,由省代建局組織建設。 請與省代建局聯(lián)系,由其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guī)定完善相關手續(xù),據(jù)此批復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政府投資管理規(guī)定程序報我委審批。
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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