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廣東省粵北區(qū)域應急救援中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前公示

申報單位

省代建局

建設單位

省代建局

建設地點

韶關市曲江區(qū)大塘鎮(zhèn)原705地質地塊

建設期限

30個月

總投資

45065萬元

資金來源

由省財政資金和韶關市財政資金共同承擔

建設規(guī)模及

主要內容

  項目總建筑面積46345.5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45105.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1240.00平方米。項目總體設為“三個功能區(qū)”:航空應急救援功能區(qū)、廣東消防機動隊伍駐防功能區(qū)和應急救援裝備儲運功能區(qū)。 

 ?。?)航空應急救援功能區(qū):建筑面積9394.76平方米,包含航空應急保障樓、機庫(含航空特種車庫)。設計300*45m跑道和4個停機坪。

  (2)廣東消防機動隊伍駐防功能區(qū):建筑規(guī)模29048.77平方米,包含業(yè)務技術大樓、中心備勤樓、生活保障樓、綜合訓練樓、特種車庫、地下室及人防、開關房及發(fā)電機房。

 ?。?)應急救援裝備儲運功能區(qū):建筑面積7502.00平方米,包含應急救援配套倉庫1棟主要建筑。

 ?。?)其他附屬配套建筑:基地入口大門及門衛(wèi)室(2處)400平方米。

審批處室

固定資產投資處

聯(lián)系電話

83138763

電子郵箱

fgw_tzyzdxmc@gd.gov.cn

郵政編碼

510000

郵政地址

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省府大院5號樓513房

  本公示的期限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公示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對本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與申請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書面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對本行政審批事項內容有其他意見建議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應填寫《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前公示意見反饋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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