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發(fā)布《關于長樂外海I區(qū)(南)海上風電場項目核準的批復》,同意建設長樂外海I區(qū)(南)海上風電場項目(項目編碼:2410-350000-04-01-973198)。
項目單位為福州長樂國閩新能源有限公司。
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長樂東犬島東側海域。
項目主要建設內(nèi)容及建設規(guī)模:建設總裝機容量314兆瓦,建設內(nèi)容包括17臺海上風電機組、66千伏場內(nèi)海纜敷設、施工輔助工程等。項目與長樂海域其他海上風電項目〔包括長樂外海D、E區(qū),長樂外海I區(qū)(北),長樂外海J區(qū),長樂外海K區(qū)等〕實施集中統(tǒng)一送出,集中統(tǒng)一送出工程項目及本項目配套的儲能項目另行核準(備案)。
項目總投資25.97億元,其中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的比例為20%,由項目單位出資,其余申請銀行貸款。
項目的股東構成及出資比例情況為: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比51%、中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比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