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管理辦法》(財政部令101號)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本機關對 / 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公告如下
一、 相關當事人
1、當事人: /
2、地址: /
二、 基本情況
2023年12月15日,代理機構某公司甲向本機關提交了一份書面《情況說明》及相關附件材料,反映瑞安市政府債券項目2024-2026年財務評估報告、法律意見書服務采購項目(編號ZJCDRACG20231106)標項一、二第一成交候選人某公司乙在參與本政府采購項目采購活動時,提交的技術響應文件中標項一、二項目負責人為同一人黃某,未實質性響應磋商文件第11頁投標前附表31.6條“本次磋商相同資格要求的標項允許兼投兼中,但項目負責人不得相同,否則后一個標項按無效投標處理”的要求。本機關于當日受理,經依法對本次政府采購活動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現(xiàn)本案已審查終結。
三、 處理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
四、 處理結果
廢標,重新組織招標。由采購人將廢標理由通知所有投標人。
五、 處理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六、 執(zhí)法機關信息
1、執(zhí)法機關: 瑞安市財政局
2、聯(lián)系人: 客服人員
3、聯(lián)系電話: 400-881-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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