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南召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南召縣人大代表聯絡總站工程建設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南召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nanyang.gov.cn/NZXWeb/)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 | 采購預留金額(元) |
1 | 南召政采競磋-2024-3-1 | 南召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南召縣人大代表聯絡總站工程建設項目 | 1180124.08 | 1180124.08 | 是 | 1180124.08 |
5.2質量要求:合格
5.3建設地點:南召縣境內
5.4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已落實
5.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5.6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個1標段
3.2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擬任項目經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承擔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
3.4供應商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不足的,自批準之日算起,成立不足一年僅需提供財務報表);
3.5供應商須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以來任意三個月的納稅憑證及社保資金繳納證明資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6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書面聲明;
3.7按照《南召縣財政局關于印發(fā) <南召縣采購信用評價實施方法> 的通知》(召財購【2022】16號)要求,投標人應在投標(響應)文件遞交截止前三個工作日,登錄“南召縣政府采購信用管理系統(tǒng)”在線打印《南召縣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記錄表》,作為投標(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提交,評審時作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據。南召縣政府采購信用管理系統(tǒng)網址:http://nanzhao.nanyangzcxy.cn/;
3.8按照《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的要求,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本項目招標。依據《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實施信用監(jiān)管的通知》(宛公管辦〔2020〕22號)文,供應商需提供規(guī)范的信用報告,信用報告應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載,信用報告的生成日期為本項目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10日內;
3.9供應商須提供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查詢對象包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委托代理人),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格式自擬,若承諾不實,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3.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注: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不予評審。審查內容以投標截止時間前填報上傳企業(yè)誠信庫信息為準,過期更改的誠信庫信息不作為本項目評審依據。開評標現場不接受誠信庫信息原件。誠信庫上傳信息必須內容齊全,真實有效,原件掃描件清晰可辨。否則,由此造成應得分而未得分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等情況的,由投標企業(yè)承擔責任。 南召縣采購信用評價實施方法>
2.本項目投標人需自行上傳響應文件,無需寄送和遞交非加密詢價文件U盤等,且需要注意開標前登錄不見面系統(tǒng)進行簽到。
3.因投標人無需現場參與開標,所有準備工作需要自行到位。開標過程中如遇到緊急事項,可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中進行提出異議或文字交流,嚴重問題可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377-83982182。
4.不見面開標過程中,如投標人準備不到位,造成無法及時解密、網絡問題等情況造成開標無法繼續(xù)的,視為該投標人自動放棄投標。
發(fā)布媒體:
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2982982.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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