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中國人民銀行丹東市分行食堂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丹東凱達招標代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丹東市振興區(qū)太陽財富中心金座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 項目名稱:中國人民銀行丹東市分行食堂服務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負責機關食堂(早餐、中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過程中的服務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 模式。即合同簽訂生效后完成第一年履約期限時,在服務質(zhì)量、標準、價格不變,且采購人預算可以保證的前提下,經(jīng)采購人進行綜合評價,達到服務要求,可續(xù)簽,續(xù)簽合同應一年一簽。如果服務未達到采購人要求可隨時終止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無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丹東凱達招標代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丹東市振興區(qū)太陽財富中心金座室) 方式:現(xiàn)場領取/電子郵件 售價:¥.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 地點:丹東凱達招標代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丹東市振興區(qū)太陽財富中心金座室) 五、開啟 時間:年月日 點分(北京時間) 地點:丹東凱達招標代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丹東市振興區(qū)太陽財富中心金座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領取采購文件時須攜帶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主體證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自然人身份證明僅限在自然人作為投標主體時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組織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quán)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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