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粵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響應。 一、采購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海珠灣隧道、惠州至肇慶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廣州機場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階段性過程跟蹤審計服務。 (二)項目編號:。 (三)最高限價:元。 (四)服務期限:自采購人通知入場之日至完成所有審計服務工作內容止,暫定個工作日。 (五)項目類別:服務類。 (六)服務地點:廣州市。 (七)具體要求:見“第二章 用戶需求書”。 (八)采購內容: 序號 采購內容 數(shù)量(單位) 階段性過程跟蹤審計服務 項 (九)本項目采購人為廣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交人應分別與廣州惠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廣州快速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廣州海珠灣建設有限公司簽訂采購合同。 (十)供應商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響應,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十一)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資金。 (十二)采購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用戶需求書》。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資格要求: .供應商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分支機構響應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如果同一公司同時出現(xiàn)總公司、分支機構等多個供應商響應,則按照總公司、分支機構的管轄順序依次優(yōu)先接受響應報名(總公司申請響應報名,則其他分支機構響應報名無效;省分支機構申請響應報名,則市、區(qū)分支機構響應報名無效;市分支機構申請響應報名,則區(qū)分支機構響應報名無效) .供應商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破產(chǎn)狀態(tài),且資產(chǎn)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聲明在響應活動中年內沒有重大違法活動和涉嫌違規(guī)行為。(格式見《資格聲明》)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wǎng)站(...)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資格審查時磋商小組以響應截止日于上述網(wǎng)站查詢結果為準,如在上述網(wǎng)站查詢結果均顯示沒有相關記錄,視為沒有上述不良信用記錄。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jù)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須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二)業(yè)績最低要求:供應商提供份同類項目業(yè)績證明。同類項目是指合同中含有高速公路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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