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

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韓江干流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前公示

申報單位

省韓江流域管理局

建設單位

由梅州、潮州、汕頭按照屬地管理職責負責建設管理

建設地點

梅州、潮州、汕頭

建設期限

48 個月

總投資

196603萬元

資金來源

除省級以上按比例補助資金外,其余由市縣政府兜底解決。

建設規(guī)模及

主要內(nèi)容

  從韓江干流上游梅州市五華縣蕉洲河至下游汕頭市河口五閘,治理河道長度63.5公里,涉及梅州市、潮州市和汕頭市。整治堤防長度75.59公里(其中梅州市14.18公里、潮州市43.95公里、汕頭市17.46公里);重建或加固穿堤涵閘25座(其中重建4座、加固21座)。

審批處室

農(nóng)村經(jīng)濟處

聯(lián)系電話

020-83133053

電子郵箱

fgw_njc@gd.gov.cn

郵政編碼

510000

郵政地址

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大院5號樓省發(fā)展改革委農(nóng)村經(jīng)濟處

  本公示的期限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在公示期限屆滿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對本行政審批事項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與申請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書面陳述、申辯、申請聽證;對本行政審批事項內(nèi)容有其他意見建議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應填寫《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前公示意見反饋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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